丙溴磷PD20080166
- 登记证号
- PD20080166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4
- 批准日期
- 9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丙溴磷是三元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 本品为浅黄色液体,沸点100℃/Pa,蒸气压(20℃):1.33×10-3 Pa,溶解度(20℃):水中0.02g/L;能与丙酮、甲苯、乙烷、三氯甲烷混溶。在中性和微酸条件下比较稳定,在碱性介质中易分解,在潮湿条件下会缓慢分解。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注意个人防护: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工作场所应防火、防尘、防止泄露。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人员应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盖住泄漏物,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收集回收运到特殊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着火:采用泡沫、干粉或沙土灭火。 4、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做他用。 5、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装卸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