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80165
- 登记证号
- PD20080165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4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粉沫状固体,国外称虎威,属于二苯醚类化学除草剂,是选择性除草剂,其制剂防除大豆田阔叶杂草极为有效。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本品外包装用纸板筒,内包装用聚酯袋;用过的容器应掩埋或焚烧。 2、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本品为粉沫状固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注意防止由口鼻吸入。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不慎发生着火或泄漏或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7、用过的容器或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如此药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送医院治疗。 2、如皮肤沾上此药,请立即擦掉,并用清水冲洗。 3、如误服此药,请立即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严防潮湿和日晒。 2.搬运和使用时应戴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