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霉胺PD20080136
- 登记证号
- PD20080136
- 农药名称
- 嘧霉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4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霉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番茄 | 灰霉病 | 62.5-94毫升/亩 | 喷雾 |
| 蒜薹(贮藏期) | 灰霉病 | 500-1000倍液 | 浸梢 |
| 韭菜 | 灰霉病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使用,露地施药一般选在早晚风少,气温低时进行。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用于防治黄瓜灰霉病,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天;用于韭菜灰霉病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能在作物体内迅速传导,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番茄、韭菜灰霉病具有较好的治疗作用。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 5.在开花植物开花期、蚕室、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桑园以及水塘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催吐、洗胃、导泻(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