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PD20080057
- 登记证号
- PD20080057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4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松树 | 松毛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在2龄前幼虫期进行防治效果最好,虫龄越大,防效越差。 2.使用前最好将产品稀释成母液,然后根据防治对象稀释成合适的比例。悬浮剂有分层现象,使用前摇匀不影响使用效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1.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卵、幼虫以及蛹表皮的几丁质的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 2.耐雨水冲刷。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灭幼脲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送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