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080006
- 登记证号
- WP2008000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7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
- 批准日期
- 47毫克/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右旋烯丙菊酯36毫克/片
炔丙菊酯11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将电热蚊香片紧贴于电热蚊香器金属传热板上,接通电源。使用时将电热蚊香片的金属喷条面向下,效果更佳。 电热蚊香器工作时,尽量减少室内空气对流。 使用12小时后,应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 为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使用时请勿将电热蚊香器置于风扇前或风口处。 请将电热蚊香器贮存于干燥环境,经常清洁发热面。 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时,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差,表示电热蚊香器温度过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器。 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 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时,请先切断电源。在22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采用复合配方。本品纸片采用金属喷条。配合彩虹电热蚊香器,具有更显著的驱蚊效果! 12小时持续驱蚊。 适宜22平方米的大房间使用。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不慎误食,请携包装至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