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PD20080181
- 登记证号
- PD20080181
- 农药名称
- 氟啶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有效期至
- 2028-1-2
- 批准日期
- 9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胺9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加工成制剂对各种病害的各个生育阶段都能发挥较好的抑制作用,对作物实行全面保护,不易产生抗性。作用机理独特,与其他药剂无交互抗性。活性高,低剂量下有较好和稳定的防效。 对由晚疫病引起的马铃薯块茎腐烂有很好的防效。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在打开密封盖时请带好防护镜、穿好长衣和手套,不要吸烟。 2.清洗包装物时不应将洗后的水流入到下水道、河流、水池,空包装清洗3次后妥善处理,不应做它用。 3.加工生产时应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 4.接触药剂后应立即清洗脸、手及沾有农药的皮肤。 5.如发生泄露,应及时用沙、土和可吸收材料吸附。 6.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内容。 7.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到医院就诊。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