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乐灵PD20080142
- 登记证号
- PD20080142
- 农药名称
- 氟乐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
- 批准日期
- 9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乐灵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外观为橙黄色晶状固体,有芳香气味。熔点43-47.5℃,不溶有机溶剂,在紫外光下分易解。属二硝基苯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该有效成分进入植物体内抑制杂草生长,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双子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防毒面具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烟气。 5.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质,不能污染水源,鱼塘。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轻微刺激作用。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暴晒和高温。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儿童、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 3.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