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013
- 登记证号
- PD20080013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3300-6600倍液 | 喷雾 |
1、蚜虫发生期均可施药,在无翅若蚜盛期施药最佳,重点喷蚜虫集中危害的嫩头和叶背面。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且显示较为速效的杀虫力,持效期较长。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人、畜低毒,对天敌杀伤力小。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本剂对人、畜低毒。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万一误服,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