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220432
- 登记证号
- PD20220432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稼穑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批准日期
- 48%
- 备注
- 质量浓度603克/升。氟磺胺草醚钠盐50.4%,63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4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春大豆田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20—3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每季大豆最多使用本品1次。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大豆田苗后除草剂,对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效果显著,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除鸭跖草、藜、苋、龙葵、苍耳、蓼等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等。3.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勿超剂量使用以避免产生药害。如遇特殊情况需重喷时,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用药。4.本品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注意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下茬不宜种植白菜、甜菜、高粱、谷子、向日葵、马铃薯、亚麻、油菜、蔬菜等敏感作物。5.本品对大豆安全,但玉米、高粱、蔬菜等作物对其敏感,施药时注意不要污染这些作物,以免产生药害。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经口,经皮毒性低,对皮肤无刺激性,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饮,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目前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