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二甲胺盐PD20220397
- 登记证号
- PD20220397
- 农药名称
- 2甲4氯二甲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3%
- 登记证持有人
- 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批准日期
- 53%
- 备注
- 质量浓度612克/升。2甲4氯二甲胺盐65%,75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5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4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水稻分蘖末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茎叶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注意勿超剂量使用避免药害。5.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6.注意避免对邻近敏感作物造成飘移药害。
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棉花、马铃薯、油类、豆类、瓜类、果树、果木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因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间套种或混种有阔叶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避免药液与眼睛接触。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 ,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用本药剂的喷雾器械应专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后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中毒症状:呕吐、恶心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612克/升。2甲4氯二甲胺盐65%,75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