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PD20220363
- 登记证号
- PD20220363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乙醇胺盐
- 农药类别
- 杀螺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1.1%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批准日期
- 21.1%
- 备注
- 质量浓度238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25%,282克/升。 2023年7月23日,增加滩涂钉螺。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21.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沟渠 | 钉螺 | 2-3毫升/立方米 | 浸杀 |
| 滩涂 | 钉螺 | 2-4毫升/平方米 | 喷洒 |
1.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中午高温时施药,螺死亡速度快。2.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沟渠中无水不施药。施药后1天保证水量不增加。如果遇下雨或涨潮,则要视具体情况补充施药。4.喷洒时,每平方米水量为1公斤,根据现场环境干燥程度可作适当调整。
本品为软体动物钉螺专用防治药剂,使其神经系统快速麻痹昏迷而死亡,水温越高,死亡速度越快。采用浸杀的方法防治沟渠中的钉螺,用喷洒的方法防治滩涂上的钉螺。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3.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安全使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剂,也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0分钟。如误服,请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暂无特定解毒剂,请对症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38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25%,28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