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PD20220300
- 登记证号
- PD20220300
- 农药名称
- 苄氨·赤霉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质量浓度40克/升(赤霉酸A4+A720克/升,苄氨基嘌呤2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1.8%
赤霉酸A4+A7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在苹果树盛花期以及谢花后幼果期各喷雾一次,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兑水全株均匀喷雾。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使用。一般在早晨露水干后或傍晚施药,避免在高温烈日下使用。3.应根据树势、花量、座果情况、天气情况等适当疏花疏果,保持适当的负载量。
本品是由赤霉酸和苄氨基嘌呤复配而成,可促进作物花芽分化,催花促花,花茎伸长,促进幼果细胞分裂,细胞膨大,促进单性结实和果实生长,而达到提高座果率,保花保果及增加单果重的效果;本品还有激活细胞活力、增大叶片、促进作物生长、缓解逆境障碍等作用。
1.本品系接触型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水量需足以喷湿全株叶片,花瓣及幼果。喷出液需成细雾状,水质以微酸性为宜。2.一般单独使用,切勿与铜制剂、碱性肥药混用。3.本品不能代替肥水,施用后应加强肥水管理。4.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戴口罩、帽子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药液接触到眼睛或皮肤。万一溅入眼睛或触及皮肤,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有持续异状时,请送医治疗。误食时,立即喝大量牛奶、含胶质饮料或开水,切勿饮酒或含酒精饮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40克/升(赤霉酸A4+A720克/升,苄氨基嘌呤2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