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22121
- 登记证号
- PD20122121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泡腾片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5
- 批准日期
- 1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20克/亩 | 喷雾 |
1、在水稻稻飞虱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高峰期使用,注意均匀喷雾,每亩使用药液量50公斤左右。 2、不宜在强光下喷雾使用,以免降低药效。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叫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
本品属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致使害虫死亡。对水稻上的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发展。 5、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类似尼古丁中毒,表现为肌肉无力、麻木、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