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2111
- 登记证号
- PD20122111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拜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5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4-6.2克/亩 | 喷雾 |
于十字花科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喷雾施药。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残留期。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效果。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2.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开花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采粉区。避免该药在桑园使用和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贵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其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区、越冬场、洄游通道、仔幼幼虫的索饵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该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误食,其症状为瞳孔放大、运动失调、肌肉颤抖。急救措施: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睛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经口: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