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20255
- 登记证号
- WP20120255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樟树市樟菊日用化工厂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批准日期
- 0.0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本品适用于宾馆、居家等室内场所,主要防治对象是蚊子。使用时,将一双盘蚊香掰成两单片,用支架固定后点燃,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本品结合先进工艺科学配制而成,产品燃烧性能稳定,驱蚊效果明显,且气味芬芳,实为夏令时节之必备用品之一。
1、对人畜微毒,勿与食品一起存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本品对蚕高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3、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内妇女接触,勿用易燃品做接灰处理。4、开封后未用完的要封存好,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用后洗手。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本品为微毒杀虫剂,粘于皮肤时,应用清水冲洗。若不慎误服及时携带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应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的地方,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仓库内。勿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冲撞、挤压、高温、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