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特PD20122074
- 登记证号
- PD20122074
- 农药名称
- 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批准日期
- 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500-228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叶螨危害始盛期前(螨量迅速上升前期)喷施,注意喷雾均匀,一般15天用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应与作用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对梨树、柑橘春梢嫩叶及25厘米以下的瓜、豆、棉、苗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升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是一种有机硫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红蜘蛛,宜在害螨危害盛期前(螨量迅速上升前期)施药防治。
1、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为有机硫类杀螨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源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源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