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22069
- 登记证号
- PD2012206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批准日期
- 41%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45.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2.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3.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4.在杂草发生盛期施药,每季使用1次。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草甘膦铵盐含量: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