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22061
- 登记证号
- PD20122061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6-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16-20克/亩 | 喷雾 |
| 观赏月季 | 蚜虫 | 16-18克/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水稻稻飞虱时,应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本品防治小麦蚜虫时,应在蚜虫发生期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本品防治月季蚜虫时,应在若虫始盛期兑水喷雾1次,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对小麦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对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及月季蚜虫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育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将包装袋深埋或焚毁,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误服,需携此标签将病人迅速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