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20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2-24 | 有效期至: | 2027-12-23 |
| 农药名称: | 联苯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0克/升 | ||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联苯菊酯 | bifenthrin | 1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204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联苯菊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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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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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联苯菊酯1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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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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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桃小食心虫发生初盛期使用防效最好,亩喷液量以100-150公斤为宜。 2.大风天气请勿施药,喷药6小时内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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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作用较迅速。残效期较长,可有效防除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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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0天。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它类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械。 4.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品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液不得进入水体,防止污染河塘等。 7.赤眼蜂及天敌昆虫放生区禁用。 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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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治疗: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若误服,无专用解毒剂,立即携标签送往医院,请对症治疗,不宜催吐,如需洗胃,请采用导管洗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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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置于儿童、无关工作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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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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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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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12-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