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呋虫胺PD20173353
- 登记证号
- PD20173353
- 农药名称
- 吡蚜·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60%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西葫芦(保护地)烟粉虱。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吡蚜酮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3.3-20克/亩 | 喷雾 |
| 西葫芦(保护地) | 烟粉虱 | 15-20克/亩 | 喷雾 |
1.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西葫芦(保护地)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防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喷雾均匀周到,尤其稻丛下部;田间有一层浅水,效果更好。防治西葫芦烟粉虱,于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喷雾均匀周到。兑水量30—50公斤/亩。3.高抗性地区可使用推荐剂量高量。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三嗪酮类的吡蚜酮与新烟碱类的呋虫胺的混合制剂。该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及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保护地西葫芦烟粉虱。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5.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解毒剂: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1.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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