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嘧菌酯PD20173336
- 登记证号
- PD20173336
- 农药名称
- 咪鲜·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5%
咪鲜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6毫升/亩 | 喷雾 |
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本产品由咪鲜胺和嘧菌酯复配而成,嘧菌酯为病原菌线粒体呼吸抑制剂,具有保护、铲除、渗透、内吸活性的性能。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并抑制产孢。咪鲜胺为咪唑类广谱性杀菌剂。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防治效果。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引起作用,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二者复配对水稻稻瘟病效果较好。
1、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生产。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作为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用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鱼或虾蟹套养田禁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农药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外溢、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