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3320
- 登记证号
- PD20173320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30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膦酸类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内吸作用。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柑橘园杂草有较好防效。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施药时尽量选择无风或微风天气,避免因漂移问题对柑橘树和周边作物危害。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禽鸟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处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误服后催吐,无特殊解毒剂,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