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咯·嘧菌PD20173284
- 登记证号
- PD20173284
- 农药名称
- 精甲·咯·嘧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4.3克/升(咯菌腈14克/升,精甲霜灵6.3克/升,嘧菌酯84克/升)。 2025年1月16日,变更原剂型悬浮种衣剂;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8%
咯菌腈1.4%
精甲霜灵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275-35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按照推荐药种比,根据不同机械的性能计算好用种量、药剂量和加水量。2.包衣时需将种子均匀着药,阴干后播种。3.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精甲霜灵、咯菌腈和嘧菌酯复配而成,用于种子包衣处理防治花生根腐病。
1.在种子处理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混放,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04.3克/升(咯菌腈14克/升,精甲霜灵6.3克/升,嘧菌酯8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