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氯氟吡PD20173231
- 登记证号
- PD20173231
- 农药名称
- 草甘·氯氟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5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 ,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1.对恶性、草龄大的杂草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施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施药时请带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4.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容器的洗涤用水和残留农药不得流入河流、鱼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7.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恶心、呕吐,对眼睛有刺激性等。如不慎接触皮 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 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 、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