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吡·唑草酮PD20173174
- 登记证号
- PD20173174
- 农药名称
- 氯吡·唑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3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唑草酮3%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5-25克/亩 | 茎叶喷雾 |
水稻移栽后10-15天至拔节期以前(水稻4-5叶期,杂草3-5叶期)施药一次。 2、药前排水,药后24-48小时灌3-5cm浅水层,保水5-7天以上。3、亩兑水25-30公斤,均匀喷雾,勿重喷漏喷。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唑草酮和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本品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如鸭舌草、空心莲子草、矮慈姑、莎草、萤蔺、丁香蓼、母草,醴肠,陌上菜等。
1、 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充分混合,本品严禁加洗衣粉等助剂,请勿与其他药剂混用;不建议和油性类农药或增效展着剂混用。2、喷雾作业时须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要用肥皂和水洗手、洗脸等;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使用本品必须远离水源和水体,废液、清洗液不得倒入池塘、湖泊等任何水体中; 4、废弃包装袋勿随意丢弃,用清水清洗三次后带离田间集中处理;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药后须及时彻底清洗药械。7、苗弱、苗小、天气出现急温变化,用药后水稻叶片可能出现灼伤斑点,但不影响正常生长,10-15天后可以恢复。
1、按标签使用对使用者安全;由医生决定是否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 2、误服:用水漱口,对神智不清者切勿擅自催吐和喂食,立即携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需由医生对症治疗); 3、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果停止呼吸需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携标签就医; 4、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15-20分钟,如果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再摘掉,然后继续冲洗眼睛,携标签就医;5、皮肤沾附:脱下污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1.本品只可存放于原包装袋中; 2.本品应密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5.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如发生泄漏,须设立警示牌和张贴警示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