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嘧菌酯PD20173117
- 登记证号
- PD20173117
- 农药名称
- 苯甲·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11.5%
苯醚甲环唑1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2-5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按推荐用量对水稻进行叶面喷雾。配制药液时,先向喷雾器中注入少量水,然后加入推荐用量的30%苯甲·嘧菌酯悬浮剂,充分搅拌溶解后,加入足量水; 2、防治水稻纹枯病,建议在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属三唑类内吸性甾醇脱甲基抑制剂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混配的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线粒体呼吸抑制剂,若线粒体呼吸受阻,不能产生ATP,导致细胞死亡,具有保护、治疗、铲除、渗透、内吸活性,对真菌纲引起的病害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用过的器具或包装物应妥善管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理干净。 2、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 3、误服:请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4、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1、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农药包装箱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