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螺螨酯PD20173077
- 登记证号
- PD20173077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螨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螺螨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柑橘树红蜘蛛发生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螨酯复配而成,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一定的渗透性作用,二者混配效果增效,速效性好,持效期长。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不慎吸入: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误 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