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3076
- 登记证号
- PD20173076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三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皇马农化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三荷日用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柑橘树杂草发育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量每亩兑清水30-50升,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本产品为膦酸类除草剂具有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作用,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并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抑制多年生杂草的再生,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渠水配药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喷头应加防护罩,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柑橘树绿色部分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中。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2、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清新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