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PD20173046
- 登记证号
- PD20173046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7.5-10克/亩 | 喷雾 |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亩兑水量20—30公斤,注意施药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作用于胆碱能受体,对昆虫神经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蚜虫。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高,对赤眼蜂高风险。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的影响。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