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氟磺草胺PD20173039
- 登记证号
- PD20173039
- 农药名称
- 五氟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春江润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9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氟磺草胺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通过抑制乙酰合成酶(ALS)而起作用,适用于水稻防除稗草、一年生莎草及阔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使用的包装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2、配置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3、操作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毒面具;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喝水喝和吸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4、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渗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7、不慎发生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沙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