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效唑PD20172989
- 登记证号
- PD20172989
- 农药名称
- 烯效唑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11月21日,增加水稻控制生长。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效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控梢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控制生长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柑橘春梢老熟夏梢未抽时施药1次;在水稻分蘖后期(拔节前一周)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柑橘树、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三唑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柑橘树控梢、水稻控制生长。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宜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农药混用。3.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应严格控制用量和施药时期,避免形成药害。4.本品对水蚤类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