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草松PD20172962
- 登记证号
- PD20172962
- 农药名称
- 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丰邦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9
- 批准日期
- 48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4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 2.可有效防治花生田中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在杂草3-4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处理。每季作物用药一次。 3.用水量一般为每公顷200-600升。4.在温暖和有利于作物生长的良好气候下,本品的作用较迅速。但在寒冷的气候下,杂草的枯萎速度就较为缓慢。 5.施药后8小时内降雨可能影响药效。6、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是一种广谱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防除花生田一年生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在旱地主要通过杂草幼苗的茎叶吸收;喷药8小时内不应降雨,否则影响药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以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污染眼可引起眼刺激症状。口服后可引起消化道刺激症状。2、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脱除被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及眼睛或其它粘膜部位。 3、若吞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引吐。请勿食用促进吸收本品的食品,如脂肪(牛奶,蓖麻油)或酒类等。请立即服食活性炭(医用活性炭)。 4、不慎吸入,保持空气新鲜,若昏迷不醒,请侧卧;若停止呼吸,请使用人工呼吸措施。医生使用:去污染,洗胃时应防止呕吐物吸入肺。注意生命体征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对症处理。目前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