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120248
- 登记证号
- WP20120248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9%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南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8
- 批准日期
- 0.9%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菊素0.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用前摇匀。 竖直罐体,按下促动器: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射,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对房间做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
本品对蚊、蝇具有击倒和触杀作用,兼有良好的驱避效果,微毒;可使家居环境保持一个不受蚊蝇害虫侵扰的舒适环境。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6、使用前请移走或覆盖暴露在外的食物并关闭火源,切勿在同一房间内使用多种气雾剂。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