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122032
- 登记证号
- PD20122032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衡水恒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8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棉花蚜虫应于蚜虫初孵若虫聚集为害时期用药。 2.本品应兑水喷雾,喷雾要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5.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喷药次数为2次。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高毒,对鸟类、家蚕剧毒,避免在开花植物开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应用;在采桑期间,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域使用。 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免在鱼类养殖水体附近使用,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场、越冬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 4.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和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勿与种子接触。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灭草灵同时使用,以免产生药害。 6.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 2.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医生须知:本品口服毒性为中等毒,皮肤及吸入毒性为低毒,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性。本产品含有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是一种可逆转的胆碱酯酶抑制物(reversible cholinesterase inhibitor)。解毒剂为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