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22004
- 登记证号
- PD20122004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8
- 批准日期
- 3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盛期,破口期,水稻纹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扬花期不宜施药。 2.药后1小时内降雨,请重施。
本品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混配而成,兼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对水稻纹枯病有较好防效。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本品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水蚤、家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本品,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清洗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手套等(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切勿引吐。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敬告用户: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