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21988
- 登记证号
- PD20121988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7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果实) | 青霉病 | 500-600倍液 | 浸果 |
1.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在鲜果采摘后24h内浸果1分钟,浸果后及时晾干贮藏, 2.在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烂果要及时剔除。
本品是咪唑类广谱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全成而杀死有害病菌,对柑橘贮藏期间常发生的病害一青霉病具有较好的防效。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处理后距上市时间(安全隔离期)为14天。 2、应当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3、本产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 1、如不慎将药液触及皮肤或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治疗。 2、如有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