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21984
- 登记证号
- PD20121984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禾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芹菜 | 斑枯病 | 35-45克/亩 | 喷雾 |
| 苦瓜 | 白粉病 | 70-100克/亩 | 喷雾 |
| 西瓜 | 炭疽病 | 50-75克/亩 | 喷雾 |
1、应在发病初期进行喷药效果最佳。间隔7-10天,连用2-3次,本品不宜与铜制剂混用,因为铜制剂能降低它的杀菌能力。 2、在喷雾时用水量一定要充足,要求作物全株均匀喷药。施药应选在早晚气温低、无风时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属杂环化合物类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缁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较好的抑制作用。由于具有较好的内吸性,施药后能被植物较快吸收,对西瓜炭疽病、苦瓜白粉病及芹菜斑枯病效果好。
1、本产品在西瓜上安全间隔期10天,一季作物使用2次。在苦瓜上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在芹菜上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 2、本产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不可污染水源,并请远离水产养殖区域,也不可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3、本产品对眼睛有轻刺激作用,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药物与眼睛直接接触。并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严禁吸烟和饮食。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 如果发生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催吐,并立即携带本标签寻求医疗救助。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2.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送请医生治疗。若皮肤接触,尽快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
1.原包装贮存于室温、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严禁阳光下直接曝晒,应注意防止高温,并要保持干燥,以免使药剂分解,降低药效。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或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