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21977
- 登记证号
- PD20121977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7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联保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可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1-3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按亩用量兑水40-50公斤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性,但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残效期较长。本品是用于防治小菜蛾(吊丝虫)的药剂。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傍晚施药最佳。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震颤,严重时呕吐。误服或中毒请立即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可用麻黄素或者吐根糖浆解毒,勿给患者服用丙戊酸、巴比妥等增加氨基丁酸活性的药品,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者服用任何东西。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仍不适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日晒,无受压,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本品原药为高毒,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