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70671
- 登记证号
- PD2007067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6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5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亩用水量40—50公斤/亩,用低硬度清水稀释,严禁用高硬度水及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施药时定向喷雾,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生长作物田及柑橘树的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2.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施;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能防除柑橘园杂草。
1.本品应用清水稀释,使用混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2.不得储存在铁制容器内。3.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匀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4.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禁止在河塘说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质量浓度35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