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70637
- 登记证号
- PD2007063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3
- 批准日期
- 41%
- 备注
- 2024年3月29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江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36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柑桔园杂草生长期定向茎叶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为低毒灭生性除草剂,对一年生、多年生的恶性旱地常见的多种杂草,有防效。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 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误食本品,请立即喝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送医院诊治。大量误服,可用吐根糖浆诱吐(病人清醒时),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加入山梨醇。
本剂应贮于阴凉干燥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避免和粮食、种子或饲料同贮运。避免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