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70619
- 登记证号
- PD2007061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3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1.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40—60公斤,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应酌情补喷。3.低温储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药液通过植物绿色茎叶吸收,快速传导到植物地下根,导致植物死亡,用于防除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1.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2.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3.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