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70616
- 登记证号
- PD20070616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3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1.在卵孵化盛期至幼虫3龄期前,按用药量亩用50-70公斤水兑匀后与晴天下午对防治田块进行均匀喷雾。 2.喷药时间应尽量选择在早上露水干后或傍晚时分,尤以傍晚时分用药效果最佳。 3.玉米、黄瓜、菜豆、甜菜等作物对本剂较为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4.大风天气或预计1个小时内会有大雨天气最好不要用药,以免引起周围敏感作物产生药害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力强,对鳞翅目幼虫很有效,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是防治棉铃虫的一种较好药剂。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用药最好不要超过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家蚕及鱼类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周围禁用;避免污染水源与池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用本品时请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等,以免躯体直接与药剂接触,施药过程中请不要吃东西和饮水,施完药后请立即洗漱更衣。 5、为延缓害虫抗性的产生,请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轻度: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等;中度:会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腹疼、腹泻;重者会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请及时把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尤其眼睛要冲洗15分钟。 如误食引起中毒,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但要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等器官。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使用阿托品、解磷定、甘露醇等解毒治疗药。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