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菊素PD20121952
- 登记证号
- PD20121952
- 农药名称
- 除虫菊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11
- 批准日期
- 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菊素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叶菜 | 蚜虫 | 80-160毫升/亩 | 喷雾 |
1.于叶菜蚜虫发生始期喷雾,效果佳。 2.应在无风或微风,没有露水的天气条件下施药为佳,以免药剂飘移。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天然除虫菊素作为原药加工而成,可有效防治叶菜蚜虫的危害。
1、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如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 1、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3、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不能催吐。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