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20232
- 登记证号
- WP2012023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6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变更原场所卫生。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1.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电热蚊香液用完后,应更换新电热蚊香液。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本品用于驱蚊(包括埃及伊蚊)。本品有六种包装规格:其中:4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80小时;34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60小时;36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84小时;53毫升/瓶,使用时间为560小时;23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40小时;38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00小时。
仅室内使用。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应及时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