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21918
- 登记证号
- PD20121918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6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7%。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4-1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进行,在幼虫一、二龄盛期施药防治效果最佳,兑水50公斤,连续两次施药间隔期10-15天,可有效地控制甜菜夜蛾的为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1.本品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 。 2.对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避免在开花植物开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应用;在采桑期间,避免在桑园使用;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域使用;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和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4.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则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也可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心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