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70553
- 登记证号
- PD20070553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2-2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5%
苯噻酰草胺4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1.能防除稗草、牛毛草、异型莎草、日照飘拂草、萤蔺、节节菜、鸭舌草、鳢肠、矮茨菇、水苋、陌上菜、碎米莎草、扁秆藨草、水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每亩用本品与200克细土拌成母土,然后与20公斤细土拌匀,水稻抛秧后4-6天,均匀撒施。
本品可防除水稻抛秧田多种一年生禾本科、阔叶类和莎草科杂草,本品对后茬作物较安全。
1.产品在水稻抛秧田作物上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最大安全间隔期为80天。 2.田应耙平。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3.施药后保持3-5cm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淹过水稻心叶、飘秧易产生药害。 4.注:本产品仅限南方地区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误服要催吐并送医院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