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70524
- 登记证号
- PD20070524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7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1、防治穗颈瘟,在水稻孕穗末期至破口,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2、防治苗瘟、叶瘟在发病初期,每亩使用量75克,兑水50-60公斤。 3、重发年份,第一次用药后7-10天再用一次。 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三环唑属于保护性杀菌剂,防治穗颈瘟病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三天。 2、施药时要佩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施药后用肥皂清洗手脚和面部等裸露部位,并更换衣服。 3、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使用过程中,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若误服或吸入,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食物、饲料、种子及火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