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硫克百威PD20070508
- 登记证号
- PD20070508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7
- 批准日期
- 9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仅用于加工成农药制剂,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及其它场所。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加工制剂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搅拌时间,使其制剂产品混合均匀。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原药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避免污染。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诊治 。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眼睛刺痛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水清洗,如皮肤刺痛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误服:切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救治,解毒药品为阿托品,但不可用肟类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