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121817
- 登记证号
- PD20121817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1
- 批准日期
- 4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蒜薹(贮藏期) | 灰霉病 | 600-1200倍液 | 浸梢 |
| 香蕉 | 炭疽病 | 900-1800倍液 | 浸果 |
1、香蕉采后防腐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蕉果八成熟处理效果更佳,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2、蒜薹采摘入库时,采用浸蘸法处理蒜薹臺梢。3、最多施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香蕉:7天; 1次;蒜薹:120天,1次。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可有效地防治香蕉炭疽病和蒜薹灰霉病。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胶皮手套、口罩,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衣服;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溅及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