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虫酰肼PD20121796
- 登记证号
- PD20121796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酰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方大千坤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11-21
- 批准日期
- 10.5%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
虫酰肼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在卵孵化盛期至幼虫三龄前使用,并注意喷雾均匀。2、连续使用时的间隔时间为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虫酰肼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对甘蓝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使用本品后的甘蓝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水生生物、家蚕和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在强光下易分解,请在傍晚使用。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瞳孔放大、行动失调,严重时会有头痛、恶心、呕吐、胸闷无力等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判断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可以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急救。请不要给昏迷者催吐。如判断以虫酰肼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